1刑事和民事法律之间的区别
1.1民法
谁带来的诉讼?原告对被告(原告)。
例如:布朗诉琼斯
与标准的举证责任?原告必须证明责任的可能性平衡
行动在哪里听过呢?小额诉讼,国家和高等法院
谁决定责任/补救?通常由法官独自判断
什么是补偿?补偿就是损害赔偿
1.2刑法
他们带来的诉讼?对指控起诉(Regina)。
例如:v R·史密斯
与标准的举证责任?控方必须证明有罪“超越合理怀疑”
诉讼在哪里听过呢?法官&刑事法庭
谁来决定有罪?法官&判决法官或陪审团吗?
判决吗?罚金监禁社区秩序
2法律的法庭
2.1欧洲法院:
(一)欧盟法院(欧洲法院)(不与欧洲人权法院混淆);
(1)听到引用和上诉法院的成员国在欧洲法律事务;
(2)在欧洲法律事务上可以否决任何英国法庭的决定;
(二)欧洲人权法庭:
(1)欧洲人权诉讼公约事项的最终来源。(注意,该公约是现在并入英国法律1998年人权法案);
(2)没有从欧洲人权法庭上诉到欧洲法院。
2.2上议院:
(一)英国最高法院;
(二)诉讼人员——领主在普通(上议院),通常会坐在上诉席;
(三)管辖,纯粹的上诉,审理上诉的。
提到上诉:上诉法院两大部门
皇家高等法院行政法庭(皇座司)
以“越级上诉程序”的高等法院
(四)从一些联邦上诉法院和海峡群岛法院位于“枢密院司法委员会”。
2.3上诉法院:
(一)分为两个部门:
民事诉讼部门
刑事诉讼部门
(二)人员-3主法官上诉。通常会坐在上诉。
民事法庭主卷的首席法官
犯罪部门的最高法院的首席法官刑事部门
(三)管辖,纯粹的上诉。
高等法院、分庭、法院、交通审裁处的3个部门
皇家刑事法庭
县级法院(除了某些关于家庭和破产事务)
2.4高等法院:
(一)分为三个部门:
皇座司
家庭事业部
大法官
(二)人员,高等法院法官(下级的法官):
QBD最高法院的首席法官=首席大法官
家庭部门总裁=首席法官
平衡法院部门名义上的大法官
(三)皇座司管辖:
合同、侵权和其他一般民事案件没有极限价值(通常高于?15000)包括商业等专业法院和海事法院。
特权传票和订单
区分法院QBD听到上诉法官的法律和刑事法院。
(四)家庭法庭管辖权:
为离婚和重要的家庭暴力和婚姻诉讼法案1976
有关儿童法案1989年,人类受精和胚胎学法案1990
关于家庭事务的要从县级法院上诉
(五)衡平法院部门管辖:
信托
税收
公司法
遗嘱认证
破产
公司法院和专利法院的大法官
2.5皇家刑事法庭:
(一)人员:
高等法院法官(犯罪是严重的)
巡回法官
记录人
(二)管辖:
根据起诉——试验(即无罪请求)
判刑的罪犯认罪可公诉罪行
上诉法庭法官
判刑的罪犯由法官“量刑承诺”
注:陪审团的作用是建立事实和决定的内疚或其他罪犯。法官的角色是向陪审团解释相关的法律和最终判决。
2.6县级法院(完全民事管辖权):
(一)人员:
协助巡回法官
地区法官(称为大师在高等法院)
(二)管辖:
侵权和合同情况
无防备的离婚(即使有争议关于托管和金融)
遗嘱认证事宜
小索赔过程将处理索赔?5000。这个过程的目的是更快和更少的正式和更便宜的比县法院听证会。它基本上是一个仲裁由地方法院法官。
2.7地方法院(主要是刑事也是民事管辖权):
(一)人员:
治安法官(法官)非专业人士选择由大法官的小组
巡回法官付费的专业治安
法官法庭职员
(二)管辖:
处理即决犯罪,也有一些民事管辖权
委托诉讼(在re:可公诉罪行)
有些家庭管辖
债务收集公用事业、家庭税
控制卖酒的经营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