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赛条款及细则
所有参赛申请表格及参赛案例须于相应的截止日期之前递交。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他人作品,并确保绝不涉及或侵犯第三方的版权。如参赛者递交作品发生任何侵犯版权行为,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由参赛者个人承担,ACCA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及后果。
所有递交报告摘要且被甄选进入所属分赛区或全国总决赛的案例演示环节的参赛者,必须亲自出席相应的案例演示比赛。
分赛区最佳个人表现奖与全国最佳个人表现奖原则上不可兼得。如分赛区最佳个人表现奖获奖选手同时获得全国最佳个人表现奖,其分赛区最佳个人表现奖的奖金和参加香港精英培养计划的权利将自动转移至其所在赛区个人表现排名第二的选手,但奖杯及证书可以保留。所有奖品及权利均不可转让。
所有奖金均需缴纳个人所得税,ACCA将为获奖选手代扣税金。凡已报名的参赛者一经被接纳,即表示同意所有比赛相关的条款及细则,并受其约束。
所有入围的参赛者,必须同意ACCA保留将其个人资料、相片、简报和视频用作宣传及推广用途。
参赛者所提供的资料如有不实或违反以上条款及细则,其ACCA全国就业力大比拼2016的参赛资格将被取消。
ACCA对此项比赛的细则及结果保留最终决定权,以及在未事先公布的情况下修订比赛条款及细则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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